贵州:三个聚焦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贵阳12月15日电(陈晶晶) 12月14日,记者从2021年贵州民政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贵州民政聚焦乡村振兴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巩固更可持续、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更加均衡、聚焦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多元更加高效,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乡村振兴,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巩固更可持续
贵州民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印发《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进一步增强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精准确认保障对象、提高便捷高效经办服务能力和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出台了《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对特困人员实施全方位托底供养,不断增强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制发《贵州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
贵州民政创建低收入人口“大数据+”监测机制,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按照“大数据+铁脚板”推进智慧救助、主动救助、精准救助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率先开展常态化帮扶,有效防止低收入人口规模性返贫致贫。主动发现救助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切实做到动态预警、动态排查、动态清零。
贵州民政着眼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夯实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印发《贵州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关于引导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慈善力量第三次分配作用,全力推进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设立“贵州慈善奖”,由贵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今年以来,50家省级慈善组织全省累计募集慈善款物11.19亿元,累计安排使用慈善款物10.48亿元。全省有慈善社会组织196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高质量发展 畅通参与乡村振兴途径的意见》,为我省社工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有效途径。将《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草案)》纳入2021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预计年内正式出台。先后印发《关于推进贵州民政系统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统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
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更加均衡
贵州民政着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制度建设,《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印发贵州省老年养护楼、敬老院、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装修和改造提升指南,整合专项资金4.8亿元,改造提升130个标准化养老院,1.3万张护理型床位,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先后发布《民政部门养老资金零基预算与统筹管理指南(试行)》《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贵阳、遵义、六盘水、黔东南、黔南等五个市(州)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健康养老产业,2021年招商引资规模突破100亿元,到位资金20亿元。
贵州民政着眼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打造儿童福利“育苗”平台。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建立“1+1+5+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指导各地依托“儿童之家”“童伴之家”“益童乐园”等关爱服务阵地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精准管理服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质量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贵州民政着眼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召集人的省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殡葬保障体系。
聚焦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多元更加高效
贵州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高质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
贵州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组织实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初步建立贵州省地名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工作。结合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新要求,组织开展了修订完善设镇、街道的调研工作。出台《贵州省市县两级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规程》等政策制度,提升行政区划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贵州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管好用好社会组织。规范开展了社会组织评选活动的清理工作,对医疗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净资产不足、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长期不换届和不开展活动等方面问题的社会组织全面约谈,全部下达整改建议书。联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落实党建工作与成立登记、业务发展和年检评估“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出台《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培育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指导各地制定落实措施及配套政策,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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